曾經的天大地大,我想怎麼走都行,跨過溝渠,翻越土牆,就想朝著目的地進發。但後來我發現,這只不過是在擁有車子之前的“曾經”。
有了車子以後,你不會再想開往坑坑洞洞的荒野,就連窮鄉小徑也能免則免,因為你不會希望將載你通往更遠未來的工具,因為眼前的“想要”而提早報銷。
在“遠”和“近”的取捨,其實也就是普世價值中對“美景”的追求,人們總是認為越遠的、越多的、越不容易得到的,就越是珍貴的(至少不會是廉價的),卻往往忽略了自己所“想要”的,自己原本所走的方向,“美景”就在不遠處。
當然沒有走過,沒有人會知道,就算走錯了那又何妨?停下車子,用雙腳走出自己的路,勇敢去發現屬於自己的風景,在這個大道已然盡是坑洞的時候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