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然,任何交通事故都必需究责,更何况这是一起死亡车祸,从政治正确的角度来看,一死一伤的少女骑士是受害者,而撞人的罗厘司机就是肇祸者,愤怒烧车的民众既是正义的审判者。然而,从理性逻辑的角度来看,无驾照的少女骑士才是这起意外的肇祸者,进而导致罗厘无故被烧毁的司机才是受害者,而冲动莽撞的乡民却成了加害者。
许多事情往往在于解读的角度不同,所得到的答案也会截然不同,然而答案的正确与否,最主要的还是取决于对事情来龙去脉的了解有多深入。但是所谓“深入”,除了在亲眼目睹,还有就是对一些不起眼的因素进行解读,而这起事故还有个容易被人忽略的东西,就是那失灵的交通灯。在现实生活中,或者说在大马人眼中,失灵的公共设施比比皆是,而且无牌驾驶在次城市及乡区也习以为常,就是因为这些“习以为常”,造成许多人在判断上会默认这些失灵或违规的因素是可接受的,从而忽略了其严重性,以致许多不知所谓的事情接二连三的发生,犯错的人被呵护;受害的人却被惩罚。当正义成了一种伤害,我们是否要将之“习以为常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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